北一火:十个士兵。古代兵制以十人为“火”,同火之人互称“火伴”,即“伙伴”。
到行宫巡检:行宫,是古代帝王出行时居住的宫室,可能由其他建筑改造而成,也指帝王出京后临时寓居的官署或住宅。巡检,出现于中晚唐时期,五代时设置范围扩大,各政权均于京师留都、州县军镇、沿边山地、江河湖海及各经济领域设置巡检官员,承担率军戍边御敌、弹压动乱、巡逻缉盗等维护社会治安之职责。北宋亦置巡检,并有按地方体制路、州、县三级设置的专任机构“巡检司”,负责国家的治安管理工作。《宋史·职官志七》有比较详细的记载。此处行宫巡检一职,扈从皇帝出行,在行宫执行宿卫工作;与之相应,皇宫内有皇城巡检,隶属掌管宫禁宿卫的皇城司。此二官职均不见于《宋史·职官志》,然《宋史·宦者列传》中有真宗朝宦官卫绍钦,景德二年(1005)担任皇城使,真宗御驾亲征澶州,命卫绍钦担任“车驾前后行宫四面都巡检”,景德三年(1006)“朝诸陵,复为行宫巡检。驻洛阳,命为皇城内外都巡检”。另外,仁宗朝做过枢密使、同平章事的杨崇勋,宋祁在《杨太尉行状》中叙其功绩,有“戎夷之纳款也,则七命为馆伴副使;郊祀之展寀也,则屡擢为行宫巡检”之语。以上两例,可证北宋时期皇帝出行,有掌管宿卫的巡检、都巡检,既可任命宦官,也可任命朝臣,总之皆为皇帝最亲信者。
天子乘坐玉辂,前往青城斋宫。所谓“青城”,旧时只用青色布帛搭起帐幕作为斋宫,在青布上画出砖瓦、栏杆的纹样,临时扎结出城楼、宫殿、楼宇。徽宗宣和、政和年间,全都用土木建造了。精锐骑兵围护在斋宫之外面。诸军中有裹紫色头巾、穿红色衣服而不披甲执兵者,大约有千余人,分布在郊野之中,每队里有军乐十人。行宫巡检统帅骑兵,往来巡逻。到了夜间,严鼓、警戒、喝探,如同此前大庆殿和太庙斋宿那样。
驾诣郊坛行礼
“驾诣郊坛行礼”为南郊大礼的重场戏,孟元老以770余字的篇幅,记录以下几方面内容:江南郊大礼的仪程,包括皇帝从青城出发、圜丘坛外“大次”更换祭服、登坛祭献以及燎祭场景等;自圜丘坛形制以及坛上的祭位、礼料等陈设以及登歌乐队等;于圜丘坛前的宫架乐队,以及祭祀之前的文舞、祭祀过程中的武舞等;工除昊天上帝以外的其他南郊神位。孟元老简略介绍祀昊天礼仪,其笔墨最集中者,为大礼中所用的宫廷雅乐,准确说,是徽宗倾全力完成的大晟雅乐。
大晟乐是在宋徽宗亲自推动下创制出的新乐。乐制改革始议于崇宁元年(1102),诏宰臣置僚属,博求知音之士,蔡京擢刘昺为大司乐,付以乐正。至崇宁三年(1104),蜀人魏汉津倡言“取身为度”,“以帝年二十四,当四六之数;取帝中指,以为黄钟之寸,而生度量权衡以作乐”(《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·徽宗崇宁三年》原注),铸造出了帝鼎和景钟,为音乐定调,至崇宁四年(1105)八月,新乐制成,在崇政殿演奏,“八音克谐,尽善尽美”,以为“追千载而成一代之制”,赐名“大晟”,“将荐郊庙,享鬼神,和万邦,与天下共之”(《宋史·乐志四》)。大观四年(1110)八月,徽宗御制《大晟乐记》,宣布所制新乐“永为一代之制”。
何以知道此次南郊大礼使用的是大晟乐呢?因为孟元老有意留下线索,最明确的就是“有琴而长者,如筝而大者,截竹如箫管、两头存节而横吹者,有土烧成如圆弹而开窍者,如笙而大者,如箫而增其管者”。这段文字为《东京梦华录》作注释者所轻忽,即如吴自牧仿《东京梦华录》写成《梦粱录》,其书卷五“驾宿明堂斋殿行祀礼”条,乐队部分几乎全抄《东京梦华录》文字,对于孟元老只描述形状而不提名字的这七类乐器,也原样照抄,实在是没有明白孟元老的用意。